1、余数:在整数的除法中,只有能整除与不能整除两种情况。当不能整除时,就产生余数,取余数运算:1.指整数除法中被除数未被除尽部分。
例如27除以6,商数为4,余数为3。
2、余数的性质:余数有如下一些重要性质(a,b,c均为自然数):
(1)余数小于除数。
(2)被除数=除数×商+余数;
除数=(被除数-余数)÷商;
商=(被除数-余数)÷除数;
余数=被除数-除数×商。
3、有余数除法的含义:通过平均分一些物体,有时有剩余,就出现了余数。
如:一共有23盆花,每组摆5盆,最多可以摆几组,还多几盆?
23 ÷ 5 = 4(组)…… 3(盆)
( ) ( )( ) ( )
其中,被除数23表示( );除数5表示( );商4表示( );余数3表示( )。
4、余数与除数的关系:
在有余数的除法中,每一次除得的余数必须比除数小。(余数﹤除数)
如:23÷5=4……3,其中(余数3﹤除数4)
5、除法各部分之间的关系:
被除数=商×除数+余数
或 被除数=商×除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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